幾乎沒有,因為沒有哪個法律或者法規名字就叫“稅法”
外面的稅法,都是相關檔案的匯編
比如說註稅註會的稅法教材,也都僅僅是羅列許許多多檔案所說明的各種情況,如果真要拿來研究,最好還是收集原文比較好,外面的匯編都是匯總,根本不會告訴妳檔案出處
執行新的稅收政策應通過什麽方式告知企業,沒有用書面形式告知企業的新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能否強制執行,問應該以書面或者廣播的形式通知企業,有書面形式才有依據,沒有書面的東西是沒有執行力的!如果稅務部門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強行執行新稅收,就是亂收費,也是不合理的、
合資(非歐美)企業有什麽稅收政策相對於內資,現在外資沒什麽稅收優惠政策了。
農機生產銷售企業的稅收政策是怎樣的在生產環節按13%稅率征收增值稅,在銷售環節按農機產品享受免征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天使投資稅收政策 企業家怎麽看小米科技董事長兼CEO雷軍11個月前在夏季達沃斯論壇上的壹次降稅呼籲,日前落實到了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的聯合發文上。
這份名為《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宣布,在京津冀、上海、廣東、安徽、四川、武漢、西安、沈陽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和蘇州工業園區範圍內,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投資,可以按照70%的投資額進行抵稅,自今年7月起該政策生效。
這是國內首個專門明確天使投資稅收方面的政策,也超出此前包括雷軍、俞敏洪等天使投資人、企業家在這方面降稅的預期。
2016年6月,武漢大學校友雷軍在天津夏季達沃斯《中國經濟:新經濟 新理念 新動能》論壇上提出:跟美國矽谷這樣的創業環境比,今天國內的錢很多,但用於天使投資的少,原因就在於目前國家對天使投資機構征收20%的稅,投資人不願做虧本生意,“投30個專案,成功壹兩個。等我第30個專案掙錢了,妳再征20%的個人所得稅,這個生意不合算!”他還最早提議“抵扣”:稅收以7年累計,以賠了多少抵扣多少個人所得稅。
雷軍是較早提出天使投資降稅的企業家。新東方創始人俞敏洪也曾表示,國家對天使投資機構征收的稅率至少應該減少壹半,讓更多的錢專門來做天使資金。滴滴天使投資人王剛認為全減很難,能對半減就不錯。
根據通知,滿足部分限制性條件後,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取得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的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抵扣。
本通知規定的企業所得稅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試點執行,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試點執行。享受稅收試點政策的天使投資個人投資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其註冊地須位於本通知規定的試點地區。
天使投資主要為創業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是創業企業早期權益資本的重要來源。記者查閱的資料顯示,天使投資階段的投資失敗率最高可達九成,但沒有19年前天使投資人10萬美元的支票,就沒有今天的谷歌。
之前,天使投資者面臨“賺錢”承擔較高稅負,“賠錢”無任何稅收補貼的局面。 *** 只針對產生收益的專案征收稅負,不會對虧損專案進行風險分攤,壹旦資金回流就被征稅,不進行綜合設定,出現“成本沒回收,先要被征稅”。其次,目前公司制的天使基金,在公司層面,以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股東層面,需在分紅時以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天使投資人,綜合稅率約為40%。
觀察>>>
有利於促進天使投資人加快步伐 創造更多創新創業機遇
伯樂和良馬怎麽看這壹政策?幾乎每位受訪投資人和創業者都認同,這是對創新創業的重要利好,有利於促進優秀的天使投資人加快步伐,創造出更多創新創業機遇。
依迅電子董事長付誠認為,創業、投資皆有風險,而創投稅收政策,說明了 *** 鼓勵創投的態度,也讓投資者看到了擴大的創投收益。曾獲武漢科創100萬元天使投資的極驗驗證,其融資及法務總監王慧龍也認為這對於企業來說是好事。
據了解,1/3的美國州 *** 出臺了鼓勵天使投資發展的稅收減免政策。擁有10多年投資經驗的點亮資本創始人李翀,人生第壹筆天使投資,就投給了華中科技大學創造PPTV的姚欣,之後在漢又投資珈和科技、治趣等專案,他認為,相比稅收 *** 更要緊的,是整體營商環境。
數百萬人口的狹小矽谷,就活躍著幾萬天使投資人,武漢首個天使投資人協會——長江天使匯會長、武漢光谷咖啡創投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儒雄說,“武漢的天使投資還在萌芽階段”,稅收優惠政策出爐後,對天使投資發展是很大利好,但最應優先發展的為三,“首先要專業,有人懂天使投資,不是公益事業、不是熟人投熟人,也不等同於早期投資;其次是創業專案要足夠好,如果創新能力不足、沒有更多好的值得投資的專案,伯樂守著空曠草原卻望不見馬;第三,要有退出機制”。
(記者李佳 張雋瑋)
稅收增長能夠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可國務院為什麽還要對企業實施減免稅收政策
稅收增長是能夠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國務院對企業實施減免稅收政策是為了給企業減少負擔,認企業更加發展,那麽企業就會交更多的稅收。
企業自建房對外銷售稅收政策不能對外銷售,從用詞上理解對外銷售應該屬於經營行為。應該說轉讓還是允許的,在企業對外轉讓自建房產時,先得繳納土地增值稅、所得稅。還要將劃出的土地房產經土地主管部門批準,涉及到規定、城建、消防乃至發改委等部門。
企業取得建設用地涉及的稅收政策企業取得建設用地,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契稅、印花稅。
對於外資企業的壹般納稅人有什麽最新的稅收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執行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後的稅務處理問題進行了明確。
外國企業向我國轉讓專有技術或提供貸款等所得,所涉及的合同是在2007年底以前簽訂,且符合免稅條件,經稅務機關批準給予免稅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可繼續給予免稅,但不包括延期、補充合同或擴大的條款。
此外,外商投資企業按照規定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2008年後企業生產經營業務性質或經營期發生變化,導致其不符合《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條件的,仍應依據規定補繳其此前(包括在優惠過渡期內)已經享受的定期減免稅稅款。
預分配利潤再投資不退稅
通知明確指出,外國投資者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稅後利潤,直接再投資本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凡在2007年底以前完成再投資事項,並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完成變更或註冊登記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辦理再投資退稅。對在2007年底以前用2007年度預分配利潤進行再投資的,不給予退稅。
法人與合夥企業及個人適用稅收政策異同首先,我們需要認識這三種方式的不同之處,特別是在稅收上:
1、法人: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稅法上,這是最基本的納稅人,增加交增加稅、附加稅、財產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分紅時還要交個人所得稅。
2、合夥企業:合夥具有法人合夥也有自然人合夥,還有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合夥。在稅收上,以“先分再稅”為原則,這個稅是指所得稅,其他增值稅、附加與法人企業壹樣。分回後,如果是企業就進入利潤,征收所得稅,股東分紅同樣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自然人分利潤後按個人所得稅法計算個人所得稅。
3、個人即自然人:增加稅、附加稅與其他企業壹樣,利潤按個人所得稅規定計算個稅。
對比以上三種不同的形式,可以看到從稅收的角度來說,流轉稅與附加稅都是壹樣的,關鍵點是所得方面的征稅,法人的稅負最高,因為征收企業所得稅後還要征收個人所得稅;合夥企業中自然人及個體戶的稅負較輕,對利潤只需要征收個人所得稅,少了壹個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