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稅收管理和個人納稅申報系統的移動應用。2019起,凡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均可下載手機版APP,在核實信息和身份後,隨時隨地完成納稅申報義務。個人所得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稅收管理和納稅申報系統的移動應用。實名登記後,即可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納稅人可以通過人臉識別,然後登記個人身份證號、手機、住址等信息,實時查詢自己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營業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