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國旗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加者應當面向國旗肅立致敬。標準做法是:起身站立,目視前方,雙手下垂,神態莊嚴,聚精會神。
1、升旗時所有在場人員都要肅立、端正。當主持人宣布奏國歌、升國旗儀式開始後,場內全體人員都要起立,要面向國旗肅立致敬,軍人要行軍禮,少先隊員行隊禮,其他人員要行註目禮。場外觀眾、主席臺上的貴賓、場內的工作人員,除了身穿制服外,壹律應當脫帽,並摘下太陽鏡,這個時候,還在場內走來走去,或者還在旁若無人地繼續做自己的事都是不當的行為。
坐在主席臺上的貴賓也要和觀眾壹樣起立,而在場內各處忙碌的工作人員也不能無視即將開始的升旗儀式,應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在原地站立,身體轉向旗桿方向,等待升旗,凡經過現場的人員都應面對國旗,自覺肅立,待升國旗完畢後,方可自由活動。
2、、面向國旗行註目禮時神態要莊嚴。升旗儀式是壹個非常嚴肅的、隆重的儀式,在場人員要行註目禮,仰視國旗冉冉升起。行註目禮時壹定要註意自己的眼神,眼睛要始終望著國旗,目光隨著國旗冉冉升起。這個時候每壹個人心中都充滿了自豪感和使命感。這個過程要持續到升旗儀式完畢。
3、升旗儀式時要保持安靜。升旗儀式進行過程中,所有的人都應在原地肅立不動。場內不應有人來回走動,也不能東張西望,交頭接耳,嬉鬧談笑,接打電話和吃東西等,這些都是對國旗的壹種極大的不恭敬。
4、升國旗時應唱國歌,並註意儀態。國旗象征著壹個國家的尊嚴。壹個人對國旗的尊重,不但要體現在內心深處,還應體現在儀態儀容上。升旗時應用統壹的儀態表達對國家的熱愛和崇敬。而且統壹、規範的升旗禮儀,更容易強化對祖國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所以升旗時儀態是:身體直立,挺胸昂首,雙手下垂靠攏身體兩側,保持立正姿式,眼睛始終隨國旗移動並跟唱國歌。
:升掛國旗是公民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強的壹種表現。《草案》中分三種情況規定了升掛國旗的範圍:
壹是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務院各部委;各政黨中央委員會;全日制各類學校;民用機場、港口、邊防檢查站、邊境口岸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火車站;國家駐外使領館及其他外交代表機構等,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二是社會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在國慶日、元旦、國際勞動節升掛國旗。
三是舉辦重大國事活動、體育運動會和其他重大活動,應當升掛國旗。為了鼓勵公民升掛國旗,《草案》還規定,在國慶日、元旦、國際勞動節等節日裏,國家鼓勵公民以家庭為單位升掛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