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居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門診結算程序: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持醫療保險專用處方和社保卡直接到居民醫保結算專櫃刷卡結算。壹個保險年度內,普通門診費用總額在50元以下的,醫保基金支付4O%,5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3、農村醫保門診報銷比例: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門診報銷流程:
攜帶資料:
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級或二級醫院的專科醫生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就醫資料原件;
4、財政、稅務統壹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處方的付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壹發票及電腦打印清單原件;
7、如代辦則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帶齊以上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申請人辦理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內劃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的金額,再核定應報銷金額。
住院報銷流程: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
住院時個人應預交醫療費2000元,出院結帳後多還少補。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得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因急診住院未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後次日(節假日順延)憑急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超過時限的其其醫療費自負。
2、參保人員住院後統籌基金的起付線分為三檔:
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600元,壹級醫院400元。在壹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轉診(院)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三級以上)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後提出轉診(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報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準後辦理轉診(院)手續。轉院限於省特約醫院,其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其報銷標準要先自負10%,再按本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
4、在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會按照相關政策計算報銷金額和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其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本人結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