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派遣函是指沒有隸屬關系的地區、部門或國有單位之間為人才流動而交換的公文。商務談判信函的來源壹般采用規定的格式,包括以下內容:發送單位名稱、字號、文號、接收單位名稱、商務談判原因、商務談判事項、發函日期。只有有權管理人事檔案的單位才有資格簽發業務調動函。
事業單位調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發,調入人員憑調動單辦理行政、工資等調動手續。
擴展數據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文件對事業單位人事調動提出以下要求: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公開透明、程序規範。調入單位應有空缺的人員編制和崗位,交流的人員必須符合相應崗位的基本條件,並具備相應的履行能力;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交流進入事業單位工作,規定了壹般不允許交流的6種情形:
試用期未滿,或者試用期已滿並經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縣(市、區)級以上事業單位從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工作不滿5年的;
通過招生、招聘等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培養的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以下;人事檔案涉嫌塗改、篡改,或者出生時間、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崗位人員身份(以下簡稱“三年兩歷壹身份”)等重要信息記錄存疑的;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其他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情形。
百度百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