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註意事項:
(壹)請考生認真閱讀面試公告,查閱清楚面試所在地點和報到時間。密切留意相關公告和通知,保持電話聯絡暢通。建議考生提前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註意面試期間的天氣狀況和面試考場的交通狀況,預足時間,提前到達,避免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二)考生須按照公布的面試時間,在面試開始前45分鐘(即上午7_45前、下午13_45前),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報到處報到(如準考證破損、丟失,可登錄原報名系統重新打印,網址為/nptmis/),參加面試抽簽。上午7:45後、下午13:45後不準進入考場。未能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口罩參加面試。
(三)考生報到後,應將所攜帶的手機、電子手環(表)等電子設備關閉後連同背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員統壹保管,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
(四)抽簽後,考生應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在規定位置就坐。
(五)候考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應經工作人員同意,並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確需離開考點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主考同意後按棄考處理。
(六)面試開始後,考生應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按抽簽順序依次進入面試室。
(七)面試過程中,考生應嚴格遵從題本要求和考官指引,並以普通話發言。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成績。
(八)面試結束後,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試成績。考生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九)成績公布後,考生領回本人物品(請認真核對,不要領錯別人的物品),並立即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附近逗留。
(十)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壹)無論考前、考中、考後,都嚴禁以任何方式違規獲取、傳播試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