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是否需要交稅,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1、對於個人來說,個人試用期是否要交稅要視金額而定:
(1)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5000元,不超過5000元不需要征稅;
(2)超過5000元部分,根據超過額度有不同的稅率,具體如下:
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工資範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工資範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工資範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工資範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工資範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工資範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工資範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2、對於公司來說,交的是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的比例稅率。非居民企業為20%。
年終獎需要扣稅嗎?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年終壹次性獎金扣稅方式有兩種情形,基本邏輯與工資個稅繳納是壹致的。
1、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3500元,交稅金額=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年終獎發放當月工資≤3500元,在交稅之前,年終獎將預先抵扣部分金額,然後以抵扣後的數額作為基數納稅。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