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憑證,發票,送貨單,出庫單等。;
2.相關往來賬戶、支付憑證和原始憑證;
3、庫存商品(原材料)明細賬、生產成本、營業成本明細賬;
4.成本結轉數據及相關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5.采購合同、運輸物流單據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6.整個交易的描述。
虛開增值稅發票有三個標準:
1.為他人、為自己、為他人、為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發票而不購銷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行為;
2.買賣貨物或者接受應稅服務,但為他人、為自己、為他人、為介紹他人開具虛假增值稅發票的行為;
3.進行實際經營活動,卻讓別人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大量稅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為他人虛開、為介紹他人虛開的行為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