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部收據:壹般來說,內部收據在記錄單位內部業務時,如材料內部調撥、材料內部領用、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余出差借款等等,這時的內部自制收據可以入賬,作為核算成本及收付款的合法憑據.但涉及與經營收入有關的費用時,內部收據就不是合法憑證了,不可以在稅前扣除.
2、財政票據:壹般政府部門開具的專用票據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像公用事業和特殊行業收據,稅務局承認可以入賬,如醫療收據、行政機關收據等.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0號)第六條規定具體有:
①由政府各部門開具的收費票據;
①由各事業部門開具的收費票據;
②捐贈收據;
③醫療收費票據;
④社會團體會費票據;
⑤其他應當由財政部門管理的票據.
3、部隊收據
①《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同時,《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條例第壹條所稱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根據以上規定,軍事單位對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如租賃業務、住宿服務、餐飲服務等,同樣具有納稅義務,按規定必須使用稅務機關核定審批的發票,因此應稅業務開具的部隊收據,不符合稅法規定,不能作為合法憑證入賬,不得稅前扣除.
②非納稅業務開具的部隊收據,如部隊醫院收據等,是財務入賬的合法憑據,準於稅前扣除.
核定征收企業可以用收據入賬嗎?
根據《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第四條,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核定其應稅所得率:
1、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
2、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
3、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
納稅人不屬於以上情形的,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第六條,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也就是說如果是核定征收,將不再從稅前扣除憑證角度考慮應納稅所得額.
收據可以入賬嗎?可以,通過學習我們應當知道,收據是可以入賬的,只是與發票不同的它不能做為抵扣憑證,只能在企業內部使用,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