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結構和編制中的幾個相關問題
1,總額法和凈額法
所謂現金流量編制總額法,是指在現金流量的編制中,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分別以總額列示,收支互不平衡。
凈額法是指現金流量在收支平衡後以凈額逐項列示。
現金流量表壹般應反映總額,從而充分揭示現金流量的方向、規模和結構。但是,代表客戶收取或支付的現金,以及周轉快、金額大、期限短的項目的現金收支,應以凈額列示。
2.直接法和間接法
直接法通過現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類別反映企業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間接法以當期凈利潤為起點,調整收入、費用、營業外收入和費用以及相關項目的增減,從而計算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現行會計準則規定了直接法,同時要求在現金流量表附註中披露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即采用間接法計算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3.現金流量表的結構
現金流量表分為兩部分:正報表和補充信息。
現金流量表的正項部分以“現金流入-現金流出=現金流量凈額”為基礎,采用多步法分別報告企業的現金流入和流出。
現金流量表的補充信息部分細分為三個部分。第壹部分是不涉及現金收支的投融資活動;第二部分是將凈利潤調節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即所謂的編制現金流量表的凈額法;第三部分是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
來源:百度百科:現金現金記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