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國家對小微企業的最新扶持政策是什麽?
1.繼續實施制度性減稅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的實施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減稅措施,對沖部分政策調整的影響。
2.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65438+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54.38+0萬元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所得稅。
註:是指小規模納稅人只要月銷售額不超過654.38+0.5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年銷售額不超過654.38+0.8萬,就不繳納增值稅和附加稅。
現行政策下,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按照應納稅所得額分兩個階段計算:
壹是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5%;
二是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654.38+00%。
這個優惠是針對第壹款,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壹百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實際稅率5%,然後減半就是25000元。
3.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分階段免征增值稅。
20265438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額合計不超過1.5萬元。
1季度為1納稅期,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收入適用3%的征收率,免征增值稅;適合
3%稅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4.繼續實施企業R&D費用75%抵扣政策,將制造業企業抵扣比例提高到100%,以稅收優惠鼓勵企業增加R&D投資。
5.制造業中小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繳部分稅費。
2022年制造業小微企業可緩繳: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所有稅費(不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時繳納的稅款)延期6個月。
6、中小企業設備所得稅按壹定比例壹次性抵扣。
2022年10月1到2022年2月1期間,中小企業。
新購置的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按照單位價值的壹定比例自願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7.分階段減免租金
疫情高發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出租國有房屋的,2022年減租6個月,其他地區減租3個月。出租人免交租金的,稅務部門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減免當年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國有銀行對必要時減免租金的出租人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非國有住房租金減免,除同等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外,鼓勵各地給予更大優惠政策。通過轉租、分租方式出租房屋的,要確保租金減免優惠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不得在轉租、分租中哄擡租金。
二、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
享受的主體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2月31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在50%的稅率範圍內減免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房產稅。
享受條件
1.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業,同時滿足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300人、總資產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職工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工人數。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按全年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始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應以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的結果為依據。
新設立企業登記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從事國家不限制或禁止的行業,同時滿足報告期內上月末從業人員不超過300人、總資產不超過5000萬元兩個條件的,可在首次匯算清繳前按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落實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第壹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等地方教育優惠政策,並可享受《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落實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第壹條規定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