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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電普票和普通電子發票的區別

數電普票和普通電子發票的區別有發票類型不同、管理方式不同、交付手段不同、發票生態不同、發票樣式不同等。

壹、發票類型不同

全電發票,是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簡稱,是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發票,不以紙質形式存在、不用介質支撐、無須申請領用、發票驗舊及申請增版增量。紙質發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數字化,將多個票種集成歸並為電子發票單壹票種,全國統壹賦碼、開具金額總額度管理、自動流轉交付。

電子發票,即“紙電發票”,主要包括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下簡稱“電子普票”)。電子專票由各省稅務局監制,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相同。

二、管理方式不同

對於全電發票,納稅人開業後,無需使用稅控專用設備,無需辦理發票票種核定,無需領用全電發票,系統自動賦予開具額度,並根據納稅人行為動態調整發票額度,實現開業即可開票。

對於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電子發票(即“紙電發票”),納稅人開業後,需先申領專用稅控設備並進行票種核定,發票數量和票面限額管理同紙質發票壹樣,納稅人需要依申請對發票增版增量,是紙質發票管理模式下的電子化。

三、交付手段不同

全電發票開具後,發票數據文件自動發送至開票方和受票方的稅務數字賬戶,便利交付入賬,減少人工收發。同時,依托稅務數字賬戶,納稅人可對全量發票數據進行自動歸集,發票數據使用更高效便捷。

而電子發票(即“紙電發票”)開具後,需要通過發票版式文件進行交付。即開票方將發票版式文件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給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載後,仍需對發票的版式文件進行歸集、整理、入賬等操作。

四、發票生態不同

全電發票推行後,發票管理將依托大數據管理體系,從“控票”向“控事”轉變,平臺功能從單壹向開放生態體系轉變,全電發票的開具、交付、查驗等應用實現深度融合,納稅人可享受“壹站式”服務。稅務總局將制定發布相關標準,並向社會公眾公開,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企業可免費對接稅務部門信息系統,納稅人不再需要租用第三方平臺。

而對於電子發票(即“紙電發票”),稅務部門的管理手段主要是通過專用稅控設備實現“控票”,發票平臺功能較為單壹,且發票開具、交付、查驗等平臺互相獨立。

五、發票樣式不同

全電發票樣式與現有發票樣式區別在於:

壹是全電發票票樣將原有“發票代碼+發票號碼”變為20位發票號碼,取消了校驗碼、收款人、復核人、銷售方(章),取消了發票密碼區。

二是全電發票特定業務會影響發票展示內容,不同的特定業務展示的發票票面內容不同。

三是全電發票將原備註欄中手工填列、無法采集的內容,設置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數據項,並展示於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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