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雙流政務大廳,那裏有各個政府部門的窗口,餐飲需要辦理兩種證,是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手續流程是先辦理核名和營業執照,然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公司設立流程壹般如下:1、公司名稱預先核準;2、開具銀行詢證函;3、開立臨時驗資存款賬戶;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5、工商註冊登記,申領營業執照;6、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財務章;7、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8、稅務登記;9、開立銀行基本戶;10、納稅申報。設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公司的住所證明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監高人員的任職文件;以及公司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等。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個人經營的,以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家庭經營的,以家庭成員中主持經營者為申請人。
委托代理人申請註冊、變更、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第十四條 申請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經營場所證明;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條 有關行政機關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通知登記機關個體工商戶行政許可被撤銷、吊銷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撤銷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