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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局務會議議事規則

法律分析:規則分別從黨組會議、局務會議的議事內容、議題準備、會議組織、議事原則、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等方面做出了規定要求,尤其是厘清了黨組會議和局務會議議事內容的區別,明確要求黨組會議要定研究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從嚴治黨等事宜,進壹步規範了議事的內容和程序,把中央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到了實處。

法律依據: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辦公會議和局務會議議事規則》 壹、會議內容

(壹)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下列事項:

1.研究決定日常工作中事關全局、需要統籌安排的事項;

2.討論確定需要向上級請示或者報告的重要事項;

3.討論確定召開全系統工作會議、重要業務會議以及舉辦重大活動的方案;

4.討論確定各類考核辦法;研究決定各類考核等次;

5.研究決定重點項目計劃、年度預算、資金安排和較大數額資金使用、設備購置;

6.研究決定表彰、獎勵各類以市局或者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名義授予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7.研究決定幹部職工福利事宜;

8.研究決定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編制外用工等事宜;

9.討論決定重大違法案件的處理;

10.研究決定各縣區城管環衛部門、局機關科室和局屬單位有關工作的請示、報告等重要事項;

11.研究廉政建設和政風行風建設工作;

12.其他需要列入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的事項。

(二)局務會議討論研究下列事項:

1.傳達上級重要會議、文件、決定事項以及上級領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貫徹意見;

2.討論研究全局系統改革發展的重要問題;

3.討論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研究布置階段性工作任務;

4.討論局行政規範性文件和內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改以及需要提請上級審議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或者其他重要文件;

5.聽取局機關科室、局屬單位有關工作安排及完成情況的匯報,安排部署壹段時間內的重點工作;

6.通報有關工作情況;

7.其他需要列入局務會議研究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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