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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控機有什麽用

稅控,即:稅收控制。

稅控機,即:稅控器具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加強稅源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稅發[2006]149號)

五、加強發票管理,推廣稅控器具

(壹)進壹步加強發票管理。總結近幾年來基層征管實踐的經驗,大力推進“逐筆開具發票,獎勵索取發票,方便查詢辨偽,推行稅控器具”的發票管理機制創新,使得消費者監督、稅控器具的電子監督、稅務監督多管齊下,促使納稅人依法開票,促進稅務機關以票控稅,切實強化稅源監控。要抓住發票管理的關鍵環節,改進和完善發票“驗舊售新”工作。“驗舊”不僅要審驗發票是否按規定使用,更重要的是要核查納稅人開出的發票金額是否申報納稅。對於企事業單位,應當要求其定期列出所開具的發票清單,並匯總開票金額,隨同使用過的發票壹並提交稅務機關“驗舊”,稅務機關則應將納稅人報驗的匯總開票金額與其納稅申報表申報的營業額進行“票表比對”,實現“以票控稅”;對於個體工商戶則可將其報驗的匯總開票金額與稅務機關為其核定的納稅營業額進行“票表比對”,匯總開票金額大於核定的納稅營業額的,當期即應就差額補征稅款,並以此作為下期調整應納稅營業額的參考依據。?

(二)積極穩妥地推廣應用稅控器具。各級稅務機關要在鞏固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成果、抓緊落實“壹機多票”推廣的同時,嚴格按照“標準化、市場化、行政監督”的推行思路,認真貫徹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信息產業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加強稅源監控的通知》(國稅發〔2004〕4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控收款機推廣應用實施意見》(國稅發〔2004〕110號)的各項規定和要求,有計劃、分步驟地在商業、服務業、娛樂業、交通運輸業以及其他適合使用的行業推行稅控收款機。稅控器具推行使用後,要將稅控器具記錄的開票數據與納稅申報數據進行比對,嚴格按規定征稅,真正發揮稅控器具控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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