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權利主體是指納稅主體和征稅主體。
壹、納稅主體
1、個人納稅人
個人納稅人是指具有納稅義務的自然人。需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申報納稅並繳納稅款。
根據稅收優惠政策,有納稅義務的自然人可以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和減免。
2、企業納稅人
企業納稅人是指依法成立並在經營活動中負有納稅義務的企業。需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申報納稅並繳納稅款。根據稅收優惠政策,有納稅義務的企業可以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和減免。
3、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是指在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或個人。需按照規定代扣代繳稅款,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征稅主體
1、國家各級稅務機關
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是負責稅收征收管理的政府部門。需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納稅主體進行管理和監督,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
2、海關
海關是負責進出口貨物監管的政府部門。需按照關稅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進出口企業進行管理和監督,確保關稅的征收和優惠政策的落實。
3、財政機關
財政機關是負責財政資金管理的政府部門。需按照財政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和管理,確保財政資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的實現。
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
1、主體
指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國家、征稅機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2、客體
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同指向的對象,包括貨幣、實物、稅收指標和行為四個方面。
3、內容
指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所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以及履行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