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調查可視為規範稅收優惠政策的壹項基礎性工作。"全面規範稅收優惠政策"作為未來預算改革的七項任務之壹,是新壹輪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壹步。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7月初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國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尤其是區域優惠政策過多,還有壹些地方政府和財稅部門執法不嚴或者出臺"土政策",通過稅收返還等方式變相減免稅收,侵蝕稅基、轉移利潤,制造稅收"窪地"。
這些問題,成為本輪減免稅統計調查的重點。
"國字頭"清單
據樓繼偉表示,目前我國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尤其是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過多,已出臺實施的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約50項,幾乎囊括了全國所有省區市。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樓繼偉所言"約50項"區域性稅收優惠,應該都是在以往各類文件中明文規定、被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批準過的"國字頭"優惠。
"國字號"區域稅收優惠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出現。1984年《國務院關於經濟特區和沿海十四個港口城市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工商統壹稅的暫行規定》對中國首批設立的四個經濟特區--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制定了稅收優惠政策。
此後30年時間裏,各類國家級的區域發展規劃不斷湧現,隨之而來的是配套或比照的稅收優惠。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不完全統計,過去多年在國稅總局法規庫中有章可循的國字頭稅收優惠,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首先是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集中了壹批針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金融機構的稅收優惠,部分沿邊、沿江和內陸省會城市也實行沿海開放城市的政策,因此同樣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二是伴隨著各地產業園區的湧現,壹些上升為國家級的開發區等,成為新的稅收優惠集中地。
壹位接近財政部的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各省之間的招商引資競賽開始加劇,尤其以各省之間的稅收競爭為主要體現。
那些沒能取得經濟特區和沿海開放城市好處的地區,多以申報各類產業園區作為爭取發展先機、獲得優惠政策的手段,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物流產業園等等都在其列。與此同時,各部委也積極推出國家級園區,例如農業部的現代農業示範區、文化部的國家文化產業示範基地等。
"就是從那時起,各種名目和層級的園區在全國如雨後春筍般興起。"上述人士表示。
與主要為吸引外資不同,國內企業也開始成為這些開發區的主要扶持對象。例如,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內資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實際上,財政部針對開發區財稅政策執行情況及稅收征管質量的專項檢查在近兩年時有進行。2013年的檢查範圍覆蓋12個省市區,62個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盤查重點包括開發區財政收入真實性、地方擅自越權減免稅、是否采取"先征後返"等手段變相減免稅、是否存在以預算支出方式按企業繳稅或投資額壹定比例等方式補貼企業,以及違規開設稅收"過渡戶"等問題。
三是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引致的壹輪稅收優惠潮,例如對符合鼓勵類產業的企業、交通電力等產業內的新辦企業、民族自治地區企業等制定了企業所得稅、進口關稅等方面的減免措施。
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中部崛起戰略陸續啟動。"各地攀比是不可避免的,在壹定程度上區域發展演變成了獲得政策窪地的競爭。妳申請壹個國家級戰略,獲批後就要有相應的配套,或者稅收優惠標準比照之前獲批的同類區域。"張斌說。
例如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實施了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等措施,中部崛起戰略中,中部多地比照西部大開發或東北地區的稅收優惠執行。
四是國家級新區。作為區域發展中壹種高規格的制度支持,國家級新區的相關特殊優惠政策和權限由國務院直接批復。在上海浦東新區與天津濱海新區設立後,2010年至2014年間,國家級新區進入了快速設立的階段,目前全國***有10個國家級新區。
這些區域的稅收優惠情況分兩類。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林江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早幾年設立的國家級新區都直接配套了相應的稅收優惠,成為政策窪地。
然而,自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後,財稅主管部門開始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新批的國家級新區可能將不再配置明確的稅收優惠條款。"林江說。
以南沙新區為例,2014年6月《廣州南沙市新區條例》在提交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二審時,有關稅收優惠的規定即被刪除。
五是部分上升為國家級戰略的壹些區域板塊,例如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等,區內的鼓勵類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六是壹批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如成渝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等。
壹位接近財政部的人士表示,中央政府壹般不會給予這些區域明確的優惠政策,但是賦予了他們在探索更為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方面"先行先試"的優先權,很多地方政府便將原先已有的稅收優惠靈活運用,用來招商引資,"實際上是壹種更為深度的稅收競爭"。
除以上各類區域外,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還有老少邊貧、三峽庫區等地也實施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
"土政策"兇猛
地方政府爭相獲得"國字頭"優惠的同時,也沒有忘記"桌面下"的功夫,遍布各地的稅收優惠"土政策"成為區域稅收競爭的利器。
這些土政策並不符合國家規定,甚至在國務院文件中明令禁止,但在各地大行其道,成為導致稅收優惠亂象的壹大頑癥。
"可以考慮武清、寶坻或附近的壹些園區。"當記者向壹位稅務公司會計人員咨詢北京或周邊地區哪裏可以註冊公司少繳稅時,對方如是回答。
武清是天津稅收留成最高的區域。記者查閱天津產業園區公***服務平臺發現,營業稅方面,武清區政府的留成比例為75%,企業所得稅留成比例35%,個人所得稅留成比例為30%,增值稅留成比例為21.875%。武清區政府不拿稅收分成,這意味著武清區政府的留成稅金,將全部以"稅收返還",或稱作"稅收獎勵"的形式,返給企業,並按月兌現。
除返稅外,在包括武清開發區在內的天津經濟園區註冊,並不需要企業在園區實地經營,園區能為來註冊的企業提供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房屋租賃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園區管委會還可以幫助企業協調稅務關系,對於質量高的企業,稅務管理部門可指定該企業為重點企業,三年不進行稅務檢查。
這樣豐厚的稅收優惠"禮包",武清絕非個例。"可以說全國不分富裕地區還是貧困地區,也不分這個地區是否已有國家允許的稅收優惠條款,各地都會實行各種土政策來吸引投資。"張斌表示。
昆明理工大學教授秦成遜則認為,人為放松稅收征管力度,也是部分地方政府為企業避稅甚至逃稅"開綠燈",從而達到招商引資目標的壹個手段。
例如,出口低報和進口高報可以使已過減免稅期限的外商投資企業處於虧損或微利狀態。外資企業可以借此規避境外稅收,地方政府可以將外商投資穩定在本地,但卻損害了中國的稅基。
通過稅收返還等"土政策"帶來的稅收損失究竟有多少?截至目前,最近的官方大範圍調查是2009年國家審計署對17個省區市2008年度和2009年1月至6月的財政管理情況進行的摸底。
這次摸底發現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有7個省級和59個省以下地方政府及開發區為吸引投資,自行出臺稅收減免和先征後返政策,或以政府獎勵、財政補貼等名義將稅收和土地出讓金等收入返還給企業,涉及金額125.73億元;有4個省級和10個省以下地方政府及開發區以購房補貼、購車補貼和人才獎勵等名義,向2萬多名企業高管返還個人所得稅4.63億元。
此外,市政建設配套費等費用的減免、土地出讓金的減免,以及對外來企業提供價格低廉的水電天然氣、政府再補貼資源供應單位等辦法,也是壹些地方政府在"費"上做文章的"土政策"。由於壹些地方政府對企業收費情況以及政府性基金賬目不清,且裁量權掌握在地方本級手裏,因此這壹部分的不合理減免帶來的財政損失很難計量,並容易造成負擔攤派的現象。
地方政府在享受稅收優惠"土政策"帶來招商引資之便時,往往也面臨糾結。如果壹味優惠,會讓財政收入吃虧,還會因為"挖墻腳"太猛而不利於鄰省、臨市關系。為了平衡多個目標,壹些地方在推行稅收優惠的同時,衍生出了壹系列不合理的"怪現象"。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林江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在多個目標之間平衡的結果往往是"親大疏小"。比如深圳作為特區,地方稅收優惠有更寬松的空間,對企業的吸引力很大。它既可以去爭取大央企總部入駐,也可以去吸引民營企業。
小微企業更容易在地方政府各種利益權衡中"被權衡下去",造成壹方面稅收優惠泛濫,另壹方面應該得到扶持的卻沒有得到。
2012年5月,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聯合阿裏巴巴集團聯合發布的《中西部小微企業經營與融資現狀調研報告》說,"中西部地區僅29.21%的小微企業感受到了政府的政策扶持",不足三成。
此外,有的園區會利用企業避稅心切的特點,在稅收獎勵上制造"陷阱",帶來更加混亂的市場秩序。
"有的地方壹方面想吸引投資,壹方面又有稅收壓力,所以會通過承諾壹些有水分的返稅優惠,先把企業招來再說。"前述稅務公司會計人員舉例,有的地區先承諾壹個很低的返稅比例,等企業註冊後才發現返稅基數並非是企業的實際繳稅額,還有的園區事後才說繳稅要達到壹定額度才能享受返稅,甚至有的地方將返稅資金先返給壹些主管企業的行政部門,層層截留卡扣,企業實際拿不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