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稅務查賬追溯期幾年

稅務查賬追溯期幾年

稅務查賬追溯期壹般為3年,特殊情況可延長至5年。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稅務行為進行查稅,可以進行3年內和5年內的追溯,具體如下:

1、壹般應當追溯3年內的稅款,包括逾期申報、漏報、誤報、少報或者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的稅款;

2、對於涉及國家重點稅源、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案件,或者存在偷逃、逃避稅款等惡意行為的,可以追溯5年內的稅款。

稅務查賬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稅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的過程,壹般包括以下流程:

1、稅務機關發出通知書。稅務機關在進行查賬時,會先發出通知書,告知納稅人需要進行核對的事項、時間、地點等。通知書通常要求納稅人提供相關的會計憑證、賬簿等資料,並約定查賬的時間和地點;

2、稅務機關進行現場核查。根據通知書的要求,納稅人需要將相關的財務資料準備好,接受稅務機關的現場核查。稅務人員壹般會對納稅人的會計憑證、賬簿、財務報表等資料進行審核,並核實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3、稅務機關出具查賬意見。稅務機關在完成核查後,會出具查賬意見,對納稅人的稅務行為進行評估,包括是否存在逃稅、漏稅、偷稅等行為,是否存在稅務違法行為等。如果存在問題,會要求納稅人進行糾正,並進行罰款等處罰;

4、納稅人進行申辯。納稅人在收到查賬意見後,可以進行申辯,如提出異議、提供更多證據等。如果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查賬結論不滿意,可以向上級稅務機關進行申訴。

綜上所述,對於個別情況,如存在重大稅收違法行為、涉稅犯罪等情況,稅務機關可以進行更長時間的追溯。建議納稅人在申報和繳納稅款時認真核對資料,確保自己的稅務行為合法合規,避免引起稅務部門的調查和追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 上一篇:稅收風險包括哪些方面
  • 下一篇:稅務服務包含哪些內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