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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是否存在重業務輕服務

二、當前納稅服務存在的問題壹是主動服務意識不夠強,服務方式還需要進壹步創新,服務水平有待進壹步提高。重管理、輕服務,漠視納稅人的合法權利的現象依然存在,在我國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和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日益增長的稅收服務需求往往缺乏應有的重視和尊重,稅務機關以管人者自居,淡忘了宗旨,服務角色缺位,納稅人在稅務機關長期監管的高壓態勢之下,壹直處於壹個相對弱勢地位,甚至抱有強烈的抵觸情緒,被動地履行納稅義務。他們對自己的權益不甚清楚,更不可能提出納稅服務的要求,文明高效的稅收服務遙不可及,納稅服務需求總體上處於壹種壓抑的潛伏狀態

二是稅務人員納稅服務意識淡漠,有的認為納稅服務是完成稅收任務的附屬工作,可抓可不抓;有的認為強調納稅服務勢必削弱管理,影響執法;有的甚至認為現階段納稅人整體的納稅意識不強,提供納稅服務不可能提高納稅遵從度,因此工作態度生硬、方法簡單、作風浮澡。

三是納稅服務行為尚未完全融入征管工作,即使提到服務,也往往認為是征收大廳和窗口的事,只與文明禮貌、微笑服務等職業道德和精神文明範疇聯系起來,對納稅人反映強烈的程序復雜、環節過多、辦稅效率低下,納稅成本過高等深層次問題研究不夠,納稅服務遊離於征管工作之外的現象,在基層稅務機關比較普遍。

四是幹部隊伍素質不高引起的執法隨意性損害了納稅服務工作的形象。有的國稅執法人員政治思想覺悟不高、法律素質偏低、業務水平不精、誤解、曲解稅收法律法規的現象還比較嚴重。在具體執法過程中“重實體法、輕程序法”。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損害了納稅服務工作的形象和質量的提高。是幹部綜合素質亟待提高。少數幹部滿足現狀、不求進取、追求享受、貪圖安逸;知識結構陳舊,無法適應納稅人多元化、深層次的服務需求;為稅不廉、執法不公、隨意使用自由栽量權、在納稅戶吃、拿、卡、要”、以稅謀私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五是信息化建設的緩慢弱化了納稅服務質量的提高。納稅服務工作還停留在初始化階段,沒有利用先進的網絡技術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申報、網上咨詢、電子審批、劃卡繳稅等多種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納稅服務。因此,宣傳力度尚需加大,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有待進壹步增強。所有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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