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針對企業“註銷難”問題,稅務總局制發了《關於進壹步優化辦理企業稅務註銷程序的通知》,推行清稅證明免辦、即辦服務,創新推出“承諾制”容缺辦理,簡化資料和流程。這些措施實施以來,企業辦理稅務註銷大幅提速,納稅人獲得感進壹步增強。隨著“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適應當前新形勢,為進壹步優化營商環境,稅務總局制發本《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稅務註銷辦理程序工作的通知》,推出更大力度優化企業註銷辦理程序的措施。
下面由企幫幫小編為大家介紹壹下19年7月發布的新規定的流程以及所需的材料。
壹、註銷流程
1、對於國地稅***管戶,納稅人壹般須先辦理國稅註銷登記後,再到地稅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2、納稅人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並到主管區局申請清繳發票和清繳稅款。
3、納稅人辦理完清繳發票和清繳稅款後持《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前往主管區局或主管稅務所的綜合服務窗口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4、稅務人員錄入註銷稅務登記受理信息,並向納稅人發放受理回執。
5、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註銷稅務稽查(核準).
6.納稅人憑主管稅務機關實施註銷稅務稽查(核準)後加蓋同意註銷意見的《註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原註銷受理回執及稅務登記證到主管區局或主管稅務所的綜合服務窗口辦理註銷核準手續。
稅務人員的受理納稅人的註銷核準申請後,收回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件正、副本並為納稅人開具《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二、所需材料
1、註銷稅務登記申請書;
2、上級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和其他有關資料;
3、經稅務機關審核後符合註銷登記條件的,可領取並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