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註銷的規定:1、稅務註銷事件包括:“壹照壹碼”清稅申報、企業所得稅清算報備、“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清稅申報、註銷稅務登記(非“壹照壹碼”和個體戶)稅務註銷即時辦理、註銷扣款登記。2、自2019年7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從以下3個方面優化稅務註銷辦理程序:(1)進壹步擴大即辦範圍:a、未辦理過涉稅適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的,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即時出具清稅文書。b、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資料齊全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資料不齊全的,可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在其作出承諾後,即時出具清稅文書。c、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納稅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註銷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按照有關規定核銷“死穴”。
稅務註銷程序:“壹照壹碼”戶清稅申報,已實行“壹照壹碼"登記模式的納稅人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申請辦理註銷登記前,須先向稅務機關申報清稅。清稅完畢後,稅務機關向納稅人出具《清稅證明》,納稅人持《清稅證明》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辦理需要資料、清稅申報表、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辦理時間:20個工作日內辦結。稅務機關在稽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者虛開發票的,或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等情形的,辦理時限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