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勇案發源於其主政朝陽市期間的壹宗土地大案,並與原朝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宋久林案有關。2008年9月,已任朝陽市委常委、淩源市委書記的宋久林被雙規。
宋勇、宋久林主政朝陽市期間,曾啟動了針對朝陽北大街的改造,其中涉及數億土地出讓金未按程序使用,以緩繳的形式庇護地產商,從中受賄。
妻子在房地產公司當副總
宋勇妻子崔某本系遼寧作協作家,兼朝陽市義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崔某和弟弟曾於今年年中被查,隨後,宋勇被限制出行。宋勇的秘書李雲龍也被雙規。
宋勇的司機也因幫助宋的妻子轉“財物”壹度被查。專案組根據其交代,從崔某姐姐家起獲“巨額財物”。知情人介紹,“宋勇兒子的壹張卡上有存款4000萬元”。
老部下“落馬” 宋勇案發
壹年前,朝陽市委常委、淩源市委書記宋久林落馬,宋勇案浮出水面。
宋勇與宋久林關系不壹般。2002年4月,宋勇由盤錦調任朝陽市代市長、市委書記,不久開始朝陽北大街改造,時任朝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並兼任朝陽市委常委的宋久林成為其幹將,二人成為項目正副總指揮。
2008年9月宋久林事發。據遼寧省紀委、省監察廳介紹,宋久林在任朝陽市委常委、淩源市委書記期間,收受六個企業法人的300余萬元。在淩源市直、鄉鎮、街道領導幹部調整提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後收受17人所送人民幣34.3萬元、美元1萬元。宋久林父親去世,辦葬禮收45萬元。
專案組透露,宋久林案將進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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