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補辦社保卡的流程為:
1、預掛失。社保卡掛失分為口頭掛失、書面掛失。
2、補新卡。預掛失後可辦理正式掛失與補新卡手續。補卡時可委托他人辦理,辦理時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填寫《申請單》後,由社保卡服務網點工作人員辦理。此時,工作人員會開具壹張《領卡證明》。
3、領新卡。
二、補辦社保卡受理條件是:
1、書面掛失、補卡由持卡人本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辦理。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電話掛失、書面掛失後且暫未辦理補卡手續前如找回社保卡的,可辦理解除掛失,解除掛失須由持卡人本人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社保卡原件辦理。
3、普通藍卡、普通黃卡遺失的,建議按照社保卡申領中的“社保卡申領(通用)”申領金融藍卡;金融藍卡、金融優待藍卡遺失的,就近到對應服務銀行網點或卡中心專窗辦理掛失、補卡;在卡中心專窗補卡的,在專窗領卡後還需到服務銀行營業網點辦理啟用激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