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獲的退休工資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如果是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就需要繳納個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個稅。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該繳納個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7、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