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需要攜帶和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完稅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原件核實後退還納稅人);
2.錯征稅款繳納期間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復印件;
3、退(抵)稅申請表(《企業專業退稅申請表》)壹式四份;
4.申請退稅的,應當註明申請退稅的原因和退稅金額;
5.付款收據或銀行付款單的復印件;
6.員工雇傭合同的復印件;
7.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繳稅的,應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
8.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和資料。
(納稅人應承諾以上提供的資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復印件應加蓋公章,並統壹使用A4紙樣本。表格應用黑色墨水填寫,外文資料應附有譯文。)。
壹是新個人所得稅實行六項扣除標準。
新的個人所得稅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這意味著納稅人如果有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可以享受稅收減免。
1.子女教育:納稅人子女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費用,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2.繼續教育: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最長扣除時間為48個月。納稅人用於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費用,按照取得相關證書當年3600元的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壹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的醫療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按實際超出部分扣除,最高扣除8萬元。
第二,個人所得稅政策
個人所得稅新政策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可以享受這六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在中國境內的繼續教育費用,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的定額扣除。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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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納稅人辦理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退稅的,稅務機關經審核後,應當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