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審核不通過的,應及時與稅務機關聯系。退稅失敗的主要原因有:
1,身份信息不正確;
2.提交的銀行賬戶信息不正確或無效,導致無法退稅;
3.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疑點;
4、稅務機關發現有必要進壹步核實了解納稅人情況,但納稅人未提供聯系方式或提供的聯系方式有誤,因此無法聯系到納稅人的;
5、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核實相關年度最終申報信息,納稅人未予確認或說明。
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方法:
1,準備申報;安裝個人所得稅軟件,打開軟件後先註冊登錄,進入年度匯算清繳:首頁常見業務——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進入申報界面後,有兩種填報方式:使用申報數據和自行填報。為了方便申報,建議您選擇填寫申報數據。稅務機關已經按照壹定的規則預填了部分申報數據,妳只需要確認即可。選擇用申報數據填寫—申報開始後,系統會提示標準申報說明(使用申報數據),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開始年度終期申報;
2.確認信息;需要確認個人基本信息,匯款地點,已繳稅;
3.填寫數據;確認預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正確,直接點擊下壹步;
4.計算稅金;數據系統會自動計算出妳今年綜合所得的應納稅額;
5.提交聲明;確認結果後,點擊提交進行申報;
6.退稅(賠償);如果有很多預繳的稅款,可以選擇申請退稅。
綜上所述,導致個人所得稅退稅審核失敗的原因有很多。納稅人只要在網上稅務局備案時確認多交了個人所得稅,壹般情況下就可以收到退款。他沒收到退款也沒關系,找稅務機關咨詢清楚就行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扣繳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上繳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退稅的,稅務機關經審核後,應當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