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連網的電腦上下載好電子稅務局客戶端並點擊登錄,輸入相應的用戶信息後登錄
2、進入系統
3、進入系統後點擊“我要辦稅”
4、在左邊的系統功能中點擊“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跨區域涉稅事項延期”
外經證全稱是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是指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外經證延期:
1、外經證是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簡稱。
2、外經證沒有過期這種說法:
1)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是指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稅務機關按照壹地壹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又稱《外經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壹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2)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壹地累計超過180天的,則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而成為營業地主管稅務機關的固定業戶。
3)《外經證》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80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