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彬等40人涉黑案系四川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標誌性案件,全國掃黑辦重點督辦案件。該案於2021年1月13日壹審宣判。被告人王德彬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組織賣淫罪,妨害公務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職務侵占罪,虛開發票罪,虛假訴訟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賭博罪等罪,與前犯行賄罪(涉孫小果案)、單位行賄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李麗娟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強迫交易罪,虛開發票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等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3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壹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六名被告人並處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對涉案財產全部依法作出處理。壹審宣判後,被告人王德彬等34人未上訴,認罪服判,6名被告人提出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40名被告人中29人被判處重刑,重刑率72%。
掃黑除惡是壹場力求除惡務盡的攻堅戰,壹場誌在長治久安的持久戰。該案的妥善審理體現了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的決心,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該案***向13個市級部門發出司法建議14份,均得到積極回復,有力推動重點行業亂象整治。該案的妥善審理較好實現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壹。
專家案評團認為:
王德彬等人涉黑案
掃黑務凈,除惡務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