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負責稅收保障的具體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做好稅收保障有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稅務機關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稅收保障工作。第二章 稅收協助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涉稅信息***享交換機制,依托政務信息資源***享平臺,推進涉稅信息資源***享***用。
涉稅信息實行目錄管理。
涉稅信息目錄由省稅務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公布,並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第六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通過政務信息資源***享平臺,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在政務活動中產生或者獲取的下列涉稅信息:
(壹)依法成立的法人及其分支機構、非法人組織、個體工商戶的設立、變更、註銷、吊銷、撤銷登記;
(二)機動車輛和船舶登記、變更、註銷以及營運證的發放、變更、註銷和檢驗;
(三)不動產登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轉讓、用途變更,農用地轉用,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以及探礦權、采礦權轉讓;
(四)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技術轉讓、產權轉讓以及企業破產清算、資產拍賣;
(五)建設工程招投標、規劃及施工許可,建設資金投入以及工程款撥付、外來建築施工企業信息登記;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和銷售登記;
(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八)排汙單位的排汙許可、汙染物排放數據、環境違法和受行政處罰情況;
(九)網絡交易平臺電子交易、跨境交易;
(十)商業性的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社會力量辦學;
(十壹)政府獎勵和補貼發放;
(十二)稅務行政處罰、稅務行政許可;
(十三)涉稅信息目錄要求提供的其他涉稅信息。
無法通過政務信息資源***享平臺提供涉稅信息的,稅務機關應當與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商定其他交換和***享方式。
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通過涉稅信息交換和***享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依法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涉稅信息用於履行法定職責之外的用途。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政策措施涉及稅收管理的,應當征求本級財政和稅務機關的意見。第八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配合稅務機關進行稅源管控,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實施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稅收強制措施或者強制執行,防止稅收流失。第九條 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對申請辦理壹般註銷登記的納稅人,應當告知其先行取得清稅證明或者註銷稅務登記;對稅務機關提出異議的申請辦理簡易註銷登記的企業,應當依法不予辦理。
股東轉讓企業股權的,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在受理股東轉讓股權變更登記時,應當將股權變更登記申請信息及時通過政務信息資源***享平臺與稅務機關實現***享。第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時,對依法應當提供而不能提供完稅憑證或者免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第十壹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派駐稅務機關聯絡機制,依法查處逃稅、騙稅、抗稅以及虛開增值稅發票等稅收領域的涉嫌犯罪行為。
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管理和查辦涉稅案件時,需要查詢納稅人及其他涉案人員身份證明、居住情況等信息,以及稅務機關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遇到違法阻礙提請公安機關協助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辦理機動車登記、定期檢驗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供完稅憑證或者免稅證明,經核查後辦理相關手續。
出入境管理機關應當根據稅務機關的通知,依法阻止未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納稅擔保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