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1、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2、《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3、根據上述規定,未按規定的期限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對貴公司可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4、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即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5、所以是合理的,因為是零申報,所以不需要補繳稅款和滯納金,但是需要處兩千元以下罰款。
擴展資料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免征額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2018年11月報2018年10月的個稅,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2018年10月申報2018年9月的個稅,還是適用3500元舊的費用標準和舊的稅率表。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壹金(個人繳納部分)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