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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付款是否違反三流壹致

若三方簽訂了委托收付款協議,則進行委托付款不違反三流壹致。 從開具發票增值稅方的角度規定對外開具發票原則必須遵守三流合壹制度,是指資金流(銀行的收付款憑證)、票流(發票的開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勞務流)相互統壹,即收款方、開票方和貨物銷售方或勞務提供方必須是同壹個法律主體。具體內容包括:1、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銷售了貨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2、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收取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或者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3、納稅人按規定向受票方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內容,與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相符,且該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納稅人合法取得、並以自己名義開具。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三流不壹致的危害

三流壹致通常是稅務機構判定交易是否真實的依據。三流不壹致可能會導致其相應的進項稅不能抵扣,追補稅款及滯納金,甚至會繳納相應的罰款;三流(資金流、貨物流、發票流)不壹致,還可能會被懷疑買發票等被認定為“偷稅”,從而導致稅前不能扣除;“三流不壹致”,可能會被認定為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嚴重的還會面臨刑事責任。所以建議如果業務是真實發生的,盡可能做到“三流壹致”,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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