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貼目標
凡在我局發放的規定期限內(2014 11 10月起,期限根據市場情況確定)購買中心城區(南康區除外)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網上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的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以轉移登記時間為準。
2.應用條件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購房人須支付房價款(含按揭貸款)並繳納契稅後方可申請;買二手房,購房人要交契稅,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契稅補貼申請人須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有購房人申請;如果購買者是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
二、補貼標準
1.購買首套普通商品房(單套建築面積在144㎡以下)的,按100%補貼已繳納的契稅;
2.購買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給予契稅50%的補貼;
3.購買非住宅的,給予契稅50%的補貼;
4.實施房屋征收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購買商品住房的,交易總價不超過貨幣補償總價的,新購住房免征契稅;交易總價超過貨幣補償總價的,對差額部分按規定征收的契稅給予50%的補貼。
三、辦理流程
補貼通過部門聯動、壹站式服務的機制發放,受理地點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第二產權市場房產局窗口1。申請契稅補貼的具體流程如下:
1.購房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房產局申請契稅補貼;
2.市房產局受理補貼申請並核實匯總後,報送市地稅局核實;
3.經市財政局根據市房產局和市地稅局的審批意見審核後,購房契稅補貼將具體發放到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四、申請補貼所需的資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契稅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①契稅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
②買賣雙方簽字蓋章的商品房認購協議;
(三)已繳納契稅;
(4)房款證明(正式房地產銷售發票或稅務部門監制的預售款收據);
⑤購房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
⑥房屋登記備案證明(購房人向房產部門申請,房產部門出具證明壹式兩份,壹份用於繳納契稅,壹份用於申請契稅補貼),並註明商品房認購協議網簽時間及退房記錄從2065438年6月+065438+10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