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申報方式可分為:直接申報(上門申報)、郵件申報、數據電文申報(電子申報)、簡易申報和其他方式。納稅人如需采用某種納稅申報方式,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後方可使用。(1)直接申報(上門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壹種方式。
(二)郵寄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使用統壹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辦理投遞手續,經稅務機關批準,以郵政部門的收據作為申報憑證的壹種申報方式。
1.郵寄申報的基本條件:
(1)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範,實行查賬征收;
(2)使用專用信封郵寄報關單;
(3)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2.郵寄申報日期的確認:郵寄申報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三)數據電文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經稅務機關批準,通過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進行的納稅申報。目前,網上申報是數據電文申報的主要形式。
1.網上申報的基本條件:
(1)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範;
(二)在稅務機關指定的網上銀行開立納稅專用賬戶;
(3)能上網;
(4)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2.網上申報日期的確認:實際申報日期為電子報稅系統收到申報數據的時間。
(4)簡易申報,是指實行定期定額的納稅人,以完稅憑證代替申報或簡並征收期進行申報的壹種方式。
1.簡易申報的基本條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
2.實現簡單聲明的兩種方式:
壹是納稅人根據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按期在倉庫繳納稅款,用完稅證明代替納稅申報;
二、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和核定的納稅期限或者3個月、半年、1年申報納稅。具體合並時限由各市地方稅務局結合當地稅收情況,本著方便納稅人、降低征收成本的原則確定。
(五)銀行網點申報是指納稅人在申報征收期內,到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銀行網點進行納稅申報。
銀行網點申報的基本條件:
(1)實現稅務銀聯網絡;
(二)與網上銀行簽訂委托代征稅款協議;
(3)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六)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稅款,是指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納稅人或實行網上申報的納稅人與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網上銀行簽訂委托代扣代繳稅款協議,由網上銀行在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時間內,根據納稅申報系統提供的征稅信息,從其專用稅收賬戶中自動代扣代繳稅款,從而完成納稅申報。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稅款的基本條件:
1.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納稅人或實行網上申報的納稅人;
2.在主管稅務機關指定的網上銀行開立納稅專用賬戶,個體工商戶可開立活期存款賬戶或電子借記卡;
3.在規定的期限內,納稅人應當在開立的賬戶中存入不低於當期應納稅額的款項;
4.與網上銀行簽訂委托代扣代繳稅款協議;
5.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二。批準納稅申報方法
選擇采用直接申報(上門申報)以外的其他納稅申報方式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需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申請納稅申報方式,領取《納稅申報方式申請表》,按規定填寫並加蓋印章後提交綜合服務窗口。采用網上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除書面申請外,也可網上申請。
法律依據
郵寄申報納稅辦法(2018修訂)
三、辦理程序
(壹)納稅人在法定納稅申報期限內,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要求填寫各類納稅申報表和納稅資料後,可以使用統壹的納稅申報表快遞專用信封,按照約定時間由郵政人員上門領取,也可以到指定的郵政部門辦理投遞手續。
無論是郵政工作人員上門收件,還是納稅人向郵政部門投遞,郵政部門都應當向納稅人出具收據。收據用作郵寄報關單以供檢查的證據。
(二)郵政部門辦理納稅申報的特快專遞郵件,參照同城特快專遞郵件寄遞和封發,並在與稅務機關約定的期限內寄遞,保證寄遞服務質量。具體投遞頻次和時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稅務部門協商確定。業務量和業務收入的統計按照同城快遞服務現行規定辦理。
(三)基層稅務機關應指定人員接收和處理郵政部門投遞的納稅申報表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