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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戶口。搬到佛山市南海區需要什麽條件?全家搬到佛山也壹樣嗎?

外地戶口遷入佛山市南海區需要以下條件,全家遷入佛山也壹樣。

以購房為例。在我市擁有合法產權的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學生不受年齡限制)、父母可根據以下情況在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

2018、12、31之前(含當日)已取得住宅房屋所有權證的,可在2019、12、31之前(含當日)申請入戶。

2018年2月318日(含當日)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但已按規定完成網上認購(含二手房),且已辦理房屋首次登記,房屋所有權人在2019年3月365438日之前已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可以以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日期為登記日期。

2018 12 31日前(含當日),但已按規定完成網上認購(含二手房),且該房屋尚未完成不動產首次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可自不動產首次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補辦不動產權屬證書,並可自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入戶。

擴展數據:

窗口處理流程:

1.申請入住。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戶籍窗口申請。

2.審查和批準。遷入地公安機關經審核後,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決定準予遷入的,同時發給準予遷入證明,不準予遷入的,同時通知申請人。

3.搬出去。申請人戶口遷出的,應當到原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憑準予遷入證明,領取戶籍證明。(符合省內戶籍壹站式遷移條件的,不需要這壹步。)

4.搬進去。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準予遷入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第二聯、遷入人身份證、戶口簿(戶口除外)到申請辦理戶口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符合省內戶籍壹站式遷移條件的,申請人無需提供《準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和《戶籍遷移證明》第二聯。)

註意:

1,符合省內戶籍壹站式遷移條件的,公安機關作出批準決定後,不再出具準予遷入證明,並通知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遷入地居民身份證、原籍居民戶口簿、戶口本(戶籍除外)到申請辦理戶口遷移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沒有必要遷出戶口的,由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處理。

2.由於個別窗口業務量過大,業務采用“全預約”辦理(即必須先預約)。詳見佛山各級公安機關戶政窗口地址及辦公時間。

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買房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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