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的報名範圍和條件:
1.報名範圍:
(1)省級及以下機關中du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zhi公務員。
(2)省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央級事業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市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企業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的經歷。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及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報考副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或具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工作經歷的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報考三級調研員及以下職級職位,須現任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
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副處長或三級、四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以後出生);報考壹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以後出生),其中,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現為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或三級、四級主任科員的,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6年11月以後出生),現為壹級、二級科員的,年齡在29周歲以下(1989年11月以後出生)。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6)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7)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19年11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