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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繳納個人所得稅。怎樣才能合理避稅?謝謝妳

妳會用幾招合理避稅?

公積金避稅

張先生是京廣中心某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月薪約65,438+00,000元,扣除單位繳納的保險和公積金後約8000元。根據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張先生每月需繳納個人所得稅905元。這是他每個月固定的壹大“損失”。“雖然每個月收入不菲,但面對近千元的稅收,我覺得很心疼。後來經過咨詢得知,只要公司申請,我就可以多投資住房公積金,這樣公積金裏的錢就不用交稅,屬於我自己了。”

朝陽區稅務局工作人員李小姐說:“張先生利用住房公積金避稅是完全合理的。根據個人所得稅的相關規定,每月住房公積金在稅前扣除,也就是說住房公積金不納稅。同時,根據公積金管理辦法,職工可以繳納補充公積金。”

保險避稅

華普大廈的羅小姐壹個月收入8000左右。她說:“我通常不會花很多錢。每個月2000左右不知道投資哪裏?如果我把它存在銀行裏,我必須交稅。聽同事說我買保險得到的各種錢都是免稅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陸續推出了幾種分紅險。如果能免稅,過幾年就近萬元了!”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營業部的馮小姐說:“從1999 11開始,利息收入的20%作為利息稅征收,但是如果消費者買了保險,無論什麽保險,都不需要交稅。保險其實等於保障+避稅。選擇壹個合理的保險計劃,對於大多數白領來說,是壹種很好的理財方式,既能得到所需的保障,又能合理避稅。”

投資基金

海外歸來的劉先生是京信大廈某公司的高級技師。他在海外見多識廣,告訴記者:“投資基金在國外是壹種很常見的投資方式。四年前買的,因為投資基金回報高,利潤不用交稅。而且投資基金還有股票型、債券型、貨幣型等等可供選擇。”

交通銀行理財中心張先生表示:“目前國家尚未出臺證券投資基金收取股息(利息)所得稅的相關政策。也就是說,目前購買投資基金的收益是不征稅的,很多上班族在資金充足的情況下都選擇了這種方式。”

教育儲蓄

趙女士在泛亞大廈工作。她的兒子去年成功考上了北京的壹所重點高中。全家人在享受成為狀元喜悅的同時,也為三年前給孩子準備的壹筆即將到期的教育基金而高興。她說:“三年前我很猶豫要不要選擇教育儲蓄。我聽銀行說可以免稅,三年下來能省不少!”我選擇了三年每月存500多元,等孩子上了高中正好到期。"

隨後,記者通過工行北京分行營業部經理王先生了解到,教育儲蓄壹推出就受到市場的熱捧,很多人前來開立教育儲蓄賬戶。由此可見,憑相關證明取款時可以免利息所得稅,對白領同樣具有吸引力。

合法避稅值得提倡。

朝陽區稅務局工作人員表示:購買公積金、保險、基金、教育儲蓄等避稅方式都是正當途徑。“從4月到現在,‘12366’北京地稅熱線平均每個工作日處理來電987個,占個人所得稅查詢總數的47.5%,這說明越來越多的納稅人開始關心自己的納稅狀況。”

個人工資收入的稅收籌劃技巧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收入。它必須按照九級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越高,要交的稅就越多。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的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籌劃,自然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具體的技巧有很多。在此,筆者向大家披露幾個通用技巧:壹是增加公益支出,通過非貨幣支付的方式間接增加員工收入,例如免費為員工提供宿舍(公寓);提供免費交通設施;為員工提供免費餐食;等壹下。企業為員工個人支付這些費用。企業可以將這些費用作為費用,沖減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可以在實際工資水平不下降的情況下,減少應由個人承擔的稅收,壹舉兩得。二。工資分配方法特定行業(指采掘業、遠洋運輸、遠洋捕撈和財政部確定的其他行業)工資薪金應納的稅款,可以按年計算,按月預繳。因此,這些行業的納稅人可以利用這壹政策使自己的稅負合理化。其他行業的納稅人在月工資變動較大時,可以借鑒這壹政策。三、實行“雙薪制”的個人取得的“雙薪”,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2]629號文件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單位應視為實行“雙薪制”後個人取得的“雙薪”(指根據國家規定,單位向職工額外支付工資1個月)。原則上不從“雙薪”收入中扣除必要的費用,全額按適用稅率計算繳納應納稅所得額。但納稅人“雙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不足800元的,應當將“雙薪”收入合並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扣除800元後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比如廣東新大力公司稅務總監,2003年2月領5000元工資。因為當年在稅收管理和稅收籌劃方面成績很大,當月公司打算給他發25000元的年終獎。為了合法節稅,公司把年終獎中的5000元作為“雙薪”,剩下的2萬元作為獎金。(1)納稅籌劃前①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800)×15%-125 = 505元;②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5000×25%-1.375 = 4875(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總額= 505+4875 = 5380(元)。(2)納稅籌劃後①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稅=(5000-800)×15%-125 = 505(元);②“雙薪”應納個人所得稅= 5000× 15%-125 = 625(元);③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0000× 20%-375 = 3625(元);應納個人所得稅總額= 505+625+3625 = 4755(元)。以上兩種方案相比,後者比前者少交625元個人所得稅(5380-4755)。四。平衡獎金分配法獎金屬於工資範疇,個人所得稅應由扣繳義務人按照工資適用的九級超額累進稅率代扣代繳。但企業發放獎金是按月還是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發放,在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中是不壹樣的。根據國稅發[1996]206號文件規定,按月發放獎金的,應將獎金與當月工資合並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分幾個月發放獎金,按照稅法規定,不能平均每個月隨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應單獨作為壹個月的工資對待。對於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的個人,其每月獲得的獎金也是按照適用稅率全額計算繳納,不再按照居住天數計算;無住所的個人在境外企業任職,同時兼任外國企業駐華機構職務,但不實際或經常前往中國履行駐華機構職務的,屬於其壹次未在中國境內的整月的月度獎金,可以不按照勞務發生地的原則從中國境內作為獎金收入計算納稅。由此可見,如果獎金收入壹次性繳納,由於其數額相對較大,將適用較高的稅率。這時候如果采用分配規劃的方法,可以省下很多稅。在具體操作中,企業可以細化獎金,拿出壹部分獎金按月發放,留下壹部分獎金按季度考核發放,最後保留壹部分獎金用於年底“拉大差距”。這樣,總體來說,稅負會減輕。比如梁應聘的北京誌東公司,壹直福利不錯。他的月薪是2000元,2003年2月,公司給他發了36000元的年終獎。(1)無稅收籌劃:①年薪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800)×10%-25]×12 = 1140(元);②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36000×25%-1.375 = 7625(元);上述* * *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8765元(1140+7625)。(2)如果進行稅收籌劃,將年終獎改為每月提前發放,則每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2000+3000-800)×15%-125]×12 = 6060元。兩種方案相比,後者比前者少交2705元(8765-6060)個人所得稅。五、實行年薪制的方法實行年薪制的企業經營者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可以采取按年計稅、按月預繳的方式核定。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 [(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12。上述公式表明,年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實際上是以12個月計算個體經營者的年總收入,可以有效避免過度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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