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無錫市城管局職能:
1,貫徹城市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或參與起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地方性法規;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規劃和計劃。
2、負責全市環境衛生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和協調全市環境衛生業務管理工作;承擔環衛作業招投標的市場管理職責;負責環衛設施拆除、建築垃圾處置和環衛作業許可的管理。
3、負責受理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應訴和行政復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全市市容環境秩序專項整治。
4、研究制定全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負責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和公共空間資源有償出讓。
5.參與市區主要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搭建的非永久性建(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臨時堆物的管理;負責市區機動車輛清洗點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主幹道兩側和新建住宅小區新項目的綜合驗收。?
6.負責政府投資公共停車位的監督管理。?
7、承擔城市管理評價、標準、創建工作。?
8.承擔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城市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職責;承擔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職責。
9、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10,承擔市城管委辦公室具體工作。?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無錫市城市管理投訴受理中心公共服務規範:
壹、服務對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服務內容:
市容、環境衛生、城鄉規劃、城市綠化、城市市政管理、環境保護、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道德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處罰範圍內的有關事項。
三。服務要求:
1,接聽電話
(1)電話鈴響後,投訴處理人員應立即接聽電話;
(2)投訴處理人員應使用文明語言接聽來電;?
(3)投訴處理人員應認真接聽來電並做好記錄,確保記錄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投訴處理人員應與客戶核實通話記錄,並告知客戶內容。
2.接待來訪者
(1)投訴處理人員應使用文明語言接待來訪者;?
(2)投訴處理人員應提醒來訪者提供姓名、住址或單位地址、身份證號碼等信息。按照《信訪條例》辦理;?
(3)投訴處理人員對來訪人進行口頭投訴的,應當重復其訴求,並向來訪人核實;?
(4)投訴處理人員應當認真閱讀來訪人提供的書面材料,如有不清楚的問題,應當與來訪人進壹步核實,並做好記錄;?
(5)投訴處理人員應向來訪者告知整個投訴處理工作流程,並及時將反映的問題轉交處理單位(部門)處理。對於實名投訴,應根據投訴人的要求進行反饋。
3.收到信件
(1)投訴處理人員應及時開拆信件並處理投訴;?
(2)投訴處理人員應認真閱讀領導批示和投訴,並做好登記;
(三)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工作流程及時將信訪反映的問題轉送處理單位(部門),並按照信訪人實名投訴的要求進行反饋。
4.接受的業務:
(1)屬於本系統職責範圍內的投訴,應逐壹登記,並轉送處理單位(部門)。
(2)公民來電來訪反映的信息屬於咨詢類的,應當直接予以答復。
(3)對不屬於本系統職責範圍的投訴,應耐心解釋和告知,或以“轉辦函”的形式轉其他部門處理。
(4)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將來電、來訪、來信等投訴信息錄入城管內部OA投訴處理系統,嚴格按照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詳細登記投訴號碼、投訴日期、投訴地域、投訴來源、投訴類別、投訴內容、處理時限等。
參考來源:
無錫市城市管理局-組織機構概述
無錫市城管局-城管投訴受理中心公共服務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