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五上”企業申報標準
(壹)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申報期時當年累計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二)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其中,申報期時當年累計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法人單位、申報期時當年累計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申報期時當年累計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
(三)有資質的建築業:有總承包、專業承包資質證書的建築業法人單位。
(四)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營業執照中經營範圍有房地產開發,且必須在前三位)。
(五)規模以上服務業:申報期時當年累計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設施管理業,衛生;申報期時當年累計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申報期時當年累計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
二、“五上”申報條件
(壹)根據關於印發《安康市“準規上企業信息庫”建設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申報“五上”前提,必須先進入“準規上企業信息庫”。“準規上企業信息庫”按照季度上報,在1月、4月、7月、10月5號前上報該季度擬達到標準企業,對未報送“準規上企業信息庫”企業本季度無法申報“五上”企業。
(二)申報分月度申報和年度申報,並分為新開業(投產)單位和成長型企業。新開業(投產)單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當年新開業(投產)的單位即達到上述申報標準的,需在月度申報;成長型企業指通過壹年或多年發展而達到上述申報標準的,只能在年度申報。
1、新開業(投產)單位
1、工業企業:成立時間2年以內;企業申報期時當年累計主營業務收入達到申報標準。
2、限額以上批零住餐:成立時間為上年第4季度及當年新開業(投產)的單位;企業申報期時當年累計主營業務收入達到申報標準。
3、規模以上服務業:成立時間為上年第4季度及當年新開業(投產)的單位;企業申報期時當年累計營業收入達到申報標準。
2、成長型企業
任何年份登記註冊成立的獨立法人單位,企業申報期時當年累計主營業務收入達到申報標準。
三、“五上”企業申報要求
(壹)規模以上工業
新開業(投產)單位:
1、申報時間:每月5日前提供申報企業資料。
2、申報資料:法人基本情況表;申報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調查單位實地核查表(需手填);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入口的實地照片(需有企業名稱的掛牌),生產加工現場的設備照片;申報期最近1個月的利潤表掃描件;加蓋稅務部門和企業公章的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壹)掃描件;發展改革委(經信委或工信委)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或備案)文件掃描件,增值稅發票掃描件。(註: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壹)是從報稅系統打印,體現公司開票數量、銷售金額及稅費減免情況的明細表;下同)
成長型企業:
1、申報時間:每年10月10日前提供申報企業資料。
2、申報資料:法人基本情況表;申報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調查單位實地核查表(需手填);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入口的實地照片(需有企業名稱的掛牌),生產加工現場的設備照片;申報期最近1個月的利潤表掃描件;加蓋稅務部門和企業公章的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壹)掃描件;增值稅發票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