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網上查詢,登錄所在城市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身份證和密碼(密碼為您的社會保障號或身份證出生日期),即可查詢打印本人參保信息。
社保清單網上打印,當地市級社會保險官網繳納;選擇個人在線處理:
1.個人信息註冊:填寫身份證號、社會保障卡號、查詢密碼、註冊賬號。
2.登錄系統;填寫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登錄。
3、選擇基本養老保險證打印社保清單網。
社保繳納需要哪些材料?
1.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攜帶以下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個人參加社會保險手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張壹寸藍底彩色照片、個人檔案(必要時)、社會保障卡。
2.公司為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準備的材料:
(1)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和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3)企業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社會保障費代收銀行印鑒卡及其復印件或代收銀行證明;
(5)首次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6)新錄用的轉業職工(含復員、退伍、轉業軍人或畢業分配)首次參保的,須提供市(區)機關部門批準的轉業命令(軍隊轉業幹部行政介紹信),或畢業生分配介紹信或錄用審批表復印件(驗原件);遷入戶須提供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7)首次參保的職工,需提供市公安機關認可的二代身份證聯網照相館制作勞動保障卡的數碼照片回執。
關於出具社會保障繳費證明的規定
目前,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已經成為各部門資格審查認證的重要內容。為做好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發放工作,加強對發放對象的跟蹤管理,現將有關規定明確如下:
(壹)對需要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個人,申請服務部門應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如需加蓋中心公章,由申報服務科科長簽字後加蓋中心公章。
(二)單位需要出具本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審核部門憑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出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批準,加蓋中心公章後交綜合部。
對覆蓋面不足、明顯不實繳費和拖欠的單位,審計部門要要求其立即進行自查整改,暫時不能立即整改的,納入審計對象,實施後續管理。
(三)單位需要出具參加企業年金繳費證明的,申請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根據《部社保中心轉發關於規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通知》(部社保發[2006]19號)。
出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如未按規定繳費,請在表格中註明情況),由主管主任和主任簽字並加蓋綜合科公章。
(4)部門業務公章專人編號,綜合部對中心公章使用情況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社保局根據社保的這些特點,以及每個人不同的社保繳費狀況,需要開具相應的繳費清單,這也有利於社保局對社保做出相應的、準確的管理。
社會保障的主要功能是幫助公民面對各種社會風險,包括失業、意外和死亡等。社保局根據個人不同的社保繳費情況和社保的特點,出具繳費清單,有助於社保局對社會保險進行精準管理。
社會保險費個人詳細登記表怎麽申報?
1、社會保險個人詳細信息登記表申報流程:
(1)打開電子稅務局,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點擊登錄。
(2)登錄電子稅務局後,點擊我要繳稅,然後點擊納稅申報繳納。
(3)進入申報繳費界面,點擊社保費管理。
(4)進入社會保險費界面,點擊社會保險費申報和繳費狀態查詢。
(5)進入查詢界面,選擇開始日期,然後點擊查詢。
(6)頁面會彈出查詢結果,點擊申報列表下方的查看詳情。
如果要查看申報匯總表或支付狀態,分別點擊查看。
(7)進入報關單明細界面,點擊打印。您也可以點按“導出”來導出電子表格。
社會保險費登記表樣本及填寫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樣本
“稅號”:稅務登記證“稅字如420103748300492”欄號。
“工商登記許可信息”:需要進行工商登記並取得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寫“批準設立信息”欄。
“批準設立信息”:未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
“繳費人”:填寫社會保險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及其部門和電話。
“公司類型”和“隸屬關系”:根據被保險公司的公司類型和隸屬關系,在對照表底部的“說明”中填寫相應的代碼。
“開戶行”:必須填寫開戶行的清算行編號。
2.在職員工變動列表: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個人賬戶(身份證號):都要嚴格按照身份證上的信息填寫。
“個人號碼”:續保或轉入人員應提供本人原個人號碼,並填寫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不填寫此欄,其個人編號錄入微機生成。
(1)“增加”:原未參保人員屬於新增類型,不能增加參保人員。
(2)“續保”:已參加社保、停保或轉入流動窗口參保,現由新單位繼續領取保險的,屬於續保。在移動窗口投保的,需還清欠費,並在移動窗口辦理停保手續後,再報此表。
(3)“轉入”:此處是指參保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調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完成後,到市資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調入資金結算及“市外調入”交易。
“月繳費工資”: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填列。今年新入職的,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但不低於586元)。
註:每月20日前到所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2.填寫時的註意事項
(1)本表適用於單位辦理繳費登記時填寫。
(2)繳費單位分類:機關、事業單位(全額)、事業單位(差額)、事業單位(自收自支)、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50%以上的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資企業、私營、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申請人員、事業單位臨時工、三支。
(3)本表壹式兩份,稅務機關壹份,付款人壹份。
(4)付款人名稱(必填項):用人單位全稱,應與工商登記或有關部門核準的名稱壹致。
(5)單位登記類型(必填指標):凡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都會選擇填寫“企業”,而單位(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未進行工商登記的,可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內容填寫,其中機構需詳細填寫機構類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