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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是如何計入存貨成本的,分錄怎麽做啊,消費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麽,存貨成本與營業成本啥區別謝謝

(1)公司生產的應稅消費品,銷售時或用於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及抵償債務、支付代購手續費等方面時,應按照應交消費稅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賬戶,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賬戶。發生銷貨退回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例明天橡膠廠銷售汽車輪胎應納消費稅額為36?000元。對此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36?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36?000

例假定上述工廠用汽車輪胎換取某進出口公司的生產設備,應納稅額仍為36?000元。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36?000

貸:應交消費稅?36?000

區別:

1、定義不同:

存貨成本是企業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種耗費和支出.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結轉的成本.

2、核算內容不同:

存貨成本包括三個成本項目,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在企業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都應計入產品或勞務的生產成本。

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成本就是"產品銷售成本",是從"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生產成本"等項目結轉過來的.主營業務成本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發生的實際成本。

擴展資料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若是直接用於銷售的,委托方應將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生產成本”、“自制半成品”等賬戶,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並按規定可以抵扣的,委托方應按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賬戶,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賬戶。

企業將應稅產品用於在建工程及非生產機構等方面,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營業外支出”、“產品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百度百科-消費稅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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