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銷售退回需要稅務認定嗎

銷售退回需要稅務認定嗎

按照現行有關規定,企業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取得國稅機關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具體由購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還是由銷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應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壹是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或所購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扣稅項目範圍且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通知單》;

二是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三是銷售方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並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另外,還應註意兩個問題:

壹是符合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的,銷貨方可直接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二是向稅務機關申請出具《通知單》的時限問題。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專用發票認證期限是指購貨方壹般納稅人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核算當期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銷售方因開票有誤等原因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

賬務處理:

紅字沖減當期收入:

借:應收賬款

?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 上一篇:我想不通為什麽買車要交購置稅?
  • 下一篇:小型企業工會經費的征收依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