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每個季度的申報時間: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每個季度的次月1-15日期間申報,年度為次年的1-5月底期間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所得稅申報表的填寫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所得稅A類報,每行具體填寫如下:
首先填寫"稅款所屬期間":納稅人填寫的"稅款所屬期間"為公歷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壹日.
1、第2行"營業收入":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收入,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收入填報.
2、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成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成本(費用)填報.
3、第4行"利潤總額":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其中包括從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本行填寫按本期取得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比照填報.
4、第5行"稅率(25%)":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5、第6行"應納所得稅額":填報計算出的當期應納所得稅額.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6、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包括享受減免稅優惠過渡期的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及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其他減免稅優惠.
6、第7行≤第6行.
7、第8行"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累計已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本期金額"列不填.
8、第9行"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本次應補(退)預繳所得稅額.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9、第11行"上壹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填報上壹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不包括納稅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所得額":填報納稅人依據上壹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11、按季預繳企業:第12行=第11行×1/4按月預繳企業:第12行=第11行×1/1211、第13行"稅率(25%)":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12、第14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填報計算的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確定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依據稅務機關認定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出的本月(季)應繳納所得稅額.
14、第18行"總機構應分攤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壹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5、第19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壹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6、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壹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報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依據《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分配表》中確定的分配比例.
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依據當期總機構申報表中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數額.
小規模納稅人是什麽意思?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