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出納,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和核算,就屬於出納。它不僅包括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還包括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以及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狹義的出納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設置的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工作。
收銀員的三大禁忌是什麽?
收銀員的三大禁忌是用“白條”到倉庫,壹夜花光大量現金,坐收現金。白紙到倉,又稱“白紙頂倉”,用票據或不符合財務制度和會計憑證的單據代替合法憑證,挪用庫存現金;現金支付是指直接從收到的現金(營業收入)中支出,而不在收到後存入銀行。
出納對賬包括什麽?
出納對賬包括三個方面:賬證核對、賬實核對。出納對賬是指為了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性,對相關賬戶進行核對。出納每天根據銀行對賬單檢查銀行日記賬中的記錄是否正確。
壹個出納不能同時做的工作有哪些?
出納不能兼職審計、保管會計檔案、登記收入、費用、支出、債權債務等工作。每個崗位的職責要明確,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費用、支出、債權債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