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名縣,始於公元1952年,因系新化和邵陽縣地析置,故取兩縣縣名的首字命名。縣境春秋戰國時屬楚國。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滅楚,初設楚郡,後置長沙郡,縣境屬之。
漢高祖五年(202)置長沙國,領13縣,縣境分屬昭陵縣和益陽縣。漢平帝元始五年(5)析昭陵縣置昭陽候國,分屬昭陵縣、昭陽候國、益陽縣。
東漢,分屬昭陵縣、昭陽縣、益陽縣。
三國初屬蜀,後屬吳。吳孫皓寶鼎元年(226)置高平縣,縣境分屬昭陵、昭陽、高平縣。
晉武帝以父諱昭,改昭為郡,太康元年(280)改高平曰南高平,後又復稱高平。縣境分屬邵陵縣、邵陽縣、高平縣。
南朝陳,邵陵、高平兩縣並入邵陽縣,縣境屬邵陽縣。
隋煬帝大業年間(605-617)蕭銑占邵陽。置建州,並復邵陵縣。縣境分屬邵陽、邵陵縣。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改建州為南梁州,七年,又將邵陵並入邵陽,太宗貞觀十年(636)更南梁州為邵州,領邵陽、武岡二縣,縣境太部屬邵陽縣,小部為梅山峒地。
五代後晉高祖天福年間(936-941)楚文昭王馬希範改邵陽縣為敏政縣,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947),楚廢王馬希廣復稱邵陽縣,縣境大部屬邵陽縣,西北部為梅山峒地。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1949年10月13日,成立邵陽縣人民政府;10月21日,成立新化縣人民政府。隨之,縣境分屬於邵陽縣和新化縣的區人民政府相繼建立。
1951年11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邵陽縣人民政府新邵辦事處,辦事處行使縣級政府職權。1952年3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52)府民行創字第006號令:奉中南軍政委員會2月24日電轉中央政務院2月16日電令,批準設立新邵縣。4月1日,撤邵陽縣人民政府新辦事處,成立新邵縣人民政府,屬邵陽地區行政專員公署,縣治設釀溪。
1977年10月,劃屬漣源地區(1982年12月改名婁底地區)。
1983年8月改屬邵陽市,至今未變。
1952年全縣面積為1893平方千米,合284萬畝,有319個鄉、鎮,104863戶,400550人,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千米211.6人。嗣後,同相鄰縣市接壤的壹些村、鄉歸屬多次變動。
1978年-1989年,全縣面積為1792平方千米,較1952年減少5.3%,。1989年有196789戶701490人。人口較1952年增加75.15%,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增至391.5人。
新邵縣目前正在整縣建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