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稅務分局
負責我市範圍內的建築安裝業、房地產開發業、“二手房”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市區出租車行業的稅費管理工作。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重點稅源戶管理;日常稅收稽核工作;納稅評估管理。
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新安鎮和江蘇新沂經濟開發區轄區的地方稅、基金、費的管理工作;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重點稅源戶管理;日常稅收稽核工作;納稅評估管理;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和協稅護稅工作。
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無錫-新沂工業園、北溝鎮、唐店鎮和棋盤鎮的地方稅、基金、費的管理工作;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重點稅源戶管理;日常稅收稽核工作;納稅評估管理;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和協稅護稅工作。
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雙塘鎮、高流鎮和阿湖鎮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工作;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重點稅源戶管理;日常稅收稽核工作;納稅評估管理;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和協稅護稅工作。
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馬陵山鎮、新店鎮、邵店鎮、馬陵山風景名勝區和時集鎮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工作;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重點稅源戶管理;日常稅收稽核工作;納稅評估管理;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和協稅護稅工作。
第七稅務分局
負責瓦窯鎮、草橋鎮、合溝鎮、港頭鎮和窯灣鎮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工作;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重點稅源戶管理;日常稅收稽核工作;納稅評估管理;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和協稅護稅工作。
納稅服務中心(第六分局)
負責全市稅務登記事項的辦理;第壹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轄管納稅人的稅、費申報征收和發票的發售,以及上述三個分局範圍內的其他涉稅事項的受理和處理工作,市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稅收宣傳工作;涉稅事項咨詢的受理及答復;12366遠程坐席業務的處理,稅政科不再負責此項工作;新沂信息網網站的組稿、編輯和日常維護;做好對應上級局涉及內外網資料的傳遞、更新維護等工作;上述事項以外的各種涉稅服務工作;指導並考核其他分局的納稅服務工作;徐州市局和本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開發區分局
負責江蘇新沂經濟開發區轄區的地方稅、基金、費的管理工作;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工作;重點稅源戶管理;日常稅收稽核工作;納稅評估管理;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和協稅護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