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會判無期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會判無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8]226號)規定,虛開稅款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但具體虛開稅款數額多少會被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由法院在具體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予以把握。去年,《通知》剛發布時,有少自媒體發布文章稱“虛開稅額250萬元就可判處無期徒刑”,只能說他們是標題黨,或者是不懂得量刑規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在量刑時是先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再確定基準刑,最後確定宣告刑。因此,虛開稅額250萬元是達到數額巨大的起點,會在壹定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而不會適用無期徒刑的刑罰。例如,以職務侵占罪為例,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根據《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對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案件,審理法院應當結合具體案件情況,準確適用無期徒刑,避免造成量刑的畸輕或畸重,做到罪責刑相適應。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壹的。

第二百零六條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 上一篇:小微企業退費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壹般納稅人增值稅抵扣政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