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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組實行什麽責任制?

檢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

巡視是黨內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的政治監督。根據黨章和黨內各項法規規定,被巡視對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重點查處以下幾類問題:違反政治紀律和規矩,言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拉幫結派;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汙受賄,腐化墮落;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

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求的其他問題。

找問題要緊盯“三個關鍵點”,即關鍵人/事/問題。十八屆中央紀委根據巡視移交問題線索查處的中管幹部超過60%。在反腐中,巡視實現了“千裏眼”、“千裏眼”的偵查功能。

巡視工作要壓實監督的政治責任。十九大後,“兩個維護”被作為新時期巡視工作的根本任務。巡視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查找政治上的差距和問題。巡視中,圍繞“四個意識”,聚焦政治立場、政治責任、政治生態,落實各級黨委領導主體責任和紀委專項監督責任。

同時,巡視工作本身也要落實組織責任。根據《中國制片人巡視工作條例》,黨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向黨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負責並報告工作。巡視組對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巡視組對組長負責。

擴展數據:

實踐和特點

按照“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促進改革發展”的巡視工作方針,實踐中的巡視工作具有以下特點。

第壹,工作上有很多創新。十八屆中央第壹輪巡視,我們探索了“三個不固定”——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系不固定。實行“壹托二”甚至“壹托三”,壹個巡視組每輪巡視兩到三個單位,增強針對性。

後來進行了試點“機動”巡邏,並派出巡邏“機動哨”。十九大後的巡視有壹些新特點。副省級城市“四套班子”主要領導首次納入中央巡視範圍。首次將“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納入基層巡視範圍;首次明確提出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要加強整改,實施日常監督。

第二,方法更實用。按照中央巡視工作五年規劃全覆蓋的實現路徑,統籌安排常規巡視,深化專項巡視,強化“機動式”巡視,加大“回頭看”力度,充分發揮不同巡視的獨特功能。

巡視工作的方法有“板塊輪換”和打破常規采取巡視的“混搭”。比如,被巡視的對象包括地方和單位黨組織、國有企業;巡視的時間安排並不遵循“時間距離”的頻率,而是遵循特定的規律和方法,並不是“壹次巡視”。通過不斷創新,讓被巡視單位“無章可循”,確保震懾常在。

三是整改要求嚴格。巡視中發現的問題,需要紀檢機關和組織部門及時跟進,所有問題都要說清楚;被巡視單位黨組織要為自己的問題“埋單”,發現問題後不能當“看客”、“說客”;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壹把手”,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重點問題,點明具體負責人,提出具體意見,不能只提壹個觀點,做壹個表態。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及時聽取巡視領導小組的匯報。被巡視黨組織收到巡視組反饋意見後,要認真整改落實,並在兩個月內將整改報告和主要負責人報告報送巡視領導小組辦公室,使巡視整改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參考資料:

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政治關鍵詞巡視制度|黨內監督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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