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的征管範圍是什麽?
壹、國家稅務局征管範圍:?
1,增值稅,消費稅?
2.海關征收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3.總部在深圳的公司繳納的營業稅和所得稅?
4.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5.自2002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新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所得稅?
6.證券交易印花稅?
7.個人所得稅(包括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
8.車輛購置稅?
9、國稅局征收管理的稅收收入、賠償、罰款收入?
二、地稅局的征管範圍?
1、營業稅(不含中央企業所得稅、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自2002年6月5438+10月1日起,新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所得稅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征收管理)
2.個人所得稅(不包括儲蓄存款利息的個人所得稅)
3.房產稅?
4.車船使用稅
5.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
6.城市維護建設稅?
7.教育費附加?
8.文化建設費?
9、地方稅務局稅收收入、賠償、罰款收入的征收管理
征稅
稅收是國家最主要的財政收入形式,以實現國家財政職能為目的,由政府專門機構針對居民和非居民的財產或特定行為而征收的,具有強制性、非懲罰性和不直接償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