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企業到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落戶的流程:
信息登記錄入→稅(費)種認定→管戶分配→財務會計制度備案→開戶銀行許可證備案。
應提供如下證明資料:
1、納稅人設立登記落戶通知書(壹份);
2、填寫完整的《稅務登記附表》(壹份);
3、《稅種登記(變更)表》(二份);
4、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要提供:企業基本情況表;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壹份);
5、持有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的單位納稅人,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6、申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的需填報《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認定審批表》(三份);
7、持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船舶所有權登記證》的單位納稅人,需提供復印件(壹份);
8、分支機構需填報《分支機構基本情況表》、提供《分支機構基本情況表》中所要求提供的資料。
擴展資料:
納稅人註意事項:
1、納稅人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經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後,應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按期進行相關稅種的納稅申報。
3、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後,應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以及開立的存款賬戶賬號信息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4、納稅人可通過與稅務機關簽訂授權(委托)劃繳協議,開通委托銀行劃繳稅款業務,實現稅款的快速劃繳、高效對賬和全程監控。
百度百科—《稅務登記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