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附加扣除中贍養兩位老人的扣除標準如下:
1.納稅人的贍養支出與老人數量無關。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由納稅人及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擔,每人每月分擔額不超過1,000元。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壹個或者多個被贍養人的扶養費,按照下列標準統壹扣除:
(壹)納稅人是獨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征收;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與其兄弟姐妹每月分攤扣除額2000元,每人每月分攤額不能超過1,000元。可以平分,也可以由贍養人約定,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約定或指定分配的,必須簽訂書面分配協議,指定分配優先於約定分配。具體分攤方式和金額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改變。
根據我國的養老稅收優惠政策,計算老年人專項附加扣除需要考慮以下因素。首先要確定具體的老人數量,也就是兩位老人。其次,要參考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確認每個養老金領取者的專項扣除金額。按照現行規定,每個養老金領取者的專項扣除都是有壹定額度的。然後,將每個領取養老金者的專項扣除額相加,得到領取養老金者的專項扣除總額。最後,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該金額即可得到最終應納稅額。需要註意的是,具體計算方法可能會因稅法調整而發生變化,建議在計算前咨詢專業稅務機構或律師,以確保準確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訂);
第四章社會服務第四十三條設立公益性老年機構,應當依法登記。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養老機構經登記後,可以開展服務活動,並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